按兩下實體綱要面板中的新增表格圖示,即可建立新表格,如下圖所示。此動作會開啟停駐在應用程式底部的表格編輯器。您可以像停駐或取消停駐綱要編輯器視窗一樣,停駐或取消停駐此編輯器。
圖 9.33 模型:建立新表格
最初,表格名稱在表格編輯器中預設為「table1」。下圖說明可用的動作。
圖 9.34 模型:編輯表格值
在先前的範例中,使用欄標籤新增了欄。按一下空白列將新增一個新欄,而按一下現有欄將啟動編輯模式。按Tab鍵以移動到下一個欄並設定欄的資料類型。
也可以使用表格編輯器中的每個標籤,透過新增索引或其他功能來變更表格。